情人节,谈谈couple该如何一起申请法学院
法学院同学相识相恋,然后一起出国留学,是很常见的,我们几乎每年都会辅导一到两对couple申请海外法学院,既有已婚的,也有未婚的,既有刚走出校园的,也有工作若干年的。当然,远赴异国他乡,人生地不熟, couple们都希望最终能够去同一所学校。今天是情人节,我们就来谈谈couple如何一起申请,根据我们之前的经验总结出几个tips,希望对接下来couple们的申请之路有所帮助。
需要在申请材料中说明两位申请人是couple吗?
在大多数情况下,在最初提交申请材料时,没有太大必要说明。因为学校对每位申请人都是独立评估,而且都是根据申请人本身的软硬实力(比如毕业院校、成绩、工作经验、申请文书、托福或LSAT分数等)评估,申请人A和B是不是couple并不构成学校决定录取或拒绝的理由。也就是说,学校不会因为couple这个因素去录取不合格的申请者,也不会因为不是couple去拒绝优秀的申请者。
只有极个别学校在申请材料要求中明确说明了他们想知道这方面的信息,那么我们应该满足学校要求,告诉学校我们是couple一起申请,盼望能一起入学。最典型的就是杜克大学法学院LLM Personal Statement的要求:
“Provide a statement about your professional and educational experience, goals in studying law in the United States, future plans, previous overseas experience, and anything else relevant to your application. If you have a particular reason why you want to attend Duke (alumni in family, interest in specific professor or course, spouse or significant other applying), please let us know.”
当然,对于没有明确要求的学校,告知招生官我们是couple一起申请也不会有什么坏处,但一般不建议在Personal Statement里面写,因为会浪费宝贵的篇幅,可以考虑单独加一个简短的Addendum说明。
Waitlist争取转正时:couple是非常重要的信息
在一种情况下,couple这一点会变得非常非常重要,即一方拿到offer而另一方被放入waitlist时。此时,在给学校写LOCI (Letter of Continued Interest)时,一定要重点强调另一半已经被录取了,我们非常盼望能一起入学。本质上讲,被放入waitlist的申请人都是符合学校基本录取要求的candidate,只不过由于第一批发offer时名额有限,所以暂时没能录取。不管是LLM还是JD,绝大多数学校每年都会或多或少地转正一些waitlist,对于在录或不录边缘徘徊的申请人。如果另一半已经被录取了,这就是说服招生官我非常渴望入读该校的理由,往往会成为临门一脚;如果另一半不仅被录取了,而且已经交了deposit确定入学了,那么这个理由就更强烈、更能打动招生官。
对另一半如何称呼?
这是一个细节问题,但却很重要:如何称呼另一半?对于已婚的couple,非常简单,称呼husband/wife即可。对于未婚的couple,或许本质上是男女朋友关系,但boyfriend/girlfriend这种称呼显得很不正式、不稳定,所以建议统一称为fiance/fiancee。对于同性伴侣,可以称为partner。
最后,祝couple们情人节快乐,都能一起入读心仪的法学院,有什么比一起去大洋彼岸的同一所学校读书更浪漫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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